1. 学生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考试结束的学生应远离考场。
2. 学生不准穿着拖鞋和背心进入考场。
3. 08级学生考试时应佩戴胸章或把学生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09级学生考试时应把考试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4. 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递纸张。
5. 考试时不准带书本、作业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除开卷考试或任课教师规定外),考试时应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6. 统一发放草稿纸,学生不要自带草稿纸。
7. 要求学生按单号一列和双号一列(但不一定按学号顺序)间隔入座,凡不按规定入座的考生,一律按作弊论处。
8. 凡作弊者,该科作零分处理,下学期初不给予补考,同时通报全校。
9. 凡被发现作弊的考生,不得到监考老师和教务处等部门说情,凡无理纠缠者,加重处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