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2009年国庆放假安排将与中秋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调课安排如下:
(1)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
(2)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请各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安排好教学、保卫、学院网络值班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