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及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校历安排,我院2016年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即2016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院有关制度,现就我院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粤交职院〔2009〕61号)等文件,认真组织假期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自觉履行假期值班制度,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4月1日18:00前各班要将本班假期外出的人员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报到二级学院备案。
四、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要在4月4日晚上组织考勤,并于20:00前将考勤结果报学生处,4月5日上午8:00前把未返校学生情况报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