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时间是:  2018年5月10日 星期四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通知】关于2018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8/4/12】【作者/来源:就业服务小组 】【阅读:482 次】【关 闭
 

各位毕业生:

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

符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    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   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4.   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三、    暂缓就业期限:

201871日-2020630日。

四、    暂缓就业的取消

1.   已向二级学院递交了《201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的毕业生,在69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附件2)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招生就业处,并由招生就业处直接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修改就业方案;

2.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71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2018届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并报送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直接在网上上报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3.   710日后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收证明,在81日后的工作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五、    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六、    温馨提示:

办理暂缓就业的利弊

利:

1)    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    准备专插本的同学,其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    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

1)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算工龄。

七、    报名方式:

请各班负责人收集好本班申请同学的报名表表于5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发到就业小组邮箱(gdcp_jyxz@qq.com ),并通知本班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于5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30交到轨道楼201就业小组处。

附件一:附件1: 201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doc

附件二:附件2:2018届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doc

附件三:汇总表.xls

 

轨道交通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上一篇【通知】关于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管理中心新阳管理处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关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实施办法 
版权所有: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轨道学院
联系我们:020-87024621(院办) 37236028(招生) 87025935(就业) 37286342(网络)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