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同时为评定“三好学生”、“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及就业推荐等工作收集基本资料。学院研究决定,拟在3月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 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各班级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各班级班委;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成立由正班长(正团支书)、副班长(副团支书)、考勤班长、卫生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的班级五人审核小组,班主任具体负责、助理辅导员协助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 操作规程
(一)各班级五人审核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本着对全班同学负责的精神,对每位同学的自评分数、加减分及附加分各项进行审核,准确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品德分、学习分、附加分、综合分,如实填写《综合测评结果报表》并排出名次。
(二)对附加分和学习分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明确,在操作过程中以此为准。
1、附加分总和不超过6分。
2、学习测评成绩(占综合分70%)
学习分=该学期各科成绩总和/该学期课程门数
(三)综合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班综合测评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班同学公示3个工作日,发现错误及时予以更正。
(四)各班在填写《综合测评个人审核表》的过程时,务必填上文体活动及附加分两栏中的加分理由,附上有关的个人作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操作程序及加减分应严格参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填表要求和规定认真填写相关综合测评表格。
(六)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各班级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并及时督促各班级和本部门及时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3月1日—3月6日 |
初次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上交二院班级综合测评原始电子资料 |
2 |
3月7日—3月10日 |
二级学院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审核工作,上交院奖贷部班级综合测评原始电子资料 |
3 |
3月11日—3月14日 |
院奖贷部总体审核,并及时知会二院及班级核实分数变动情况;3月14日12:30前公布班级综合测评审核结果。 |
4 |
3月15日—3月18日 |
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详细表公示、确认工作,完成2019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电子报表,3月18日16:00前上交二院。 |
5 |
3月19日 |
二院将班级综合测评电子表格交学院总支书记确认后,上交学生工作处(由院奖贷部代收) |
四、其它事项
(一)各班的五人审核小组在具体的组织过程中,如有不明白之处应及时线上向所在二级学院咨询。
(二)所有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格式表格。
(三)本通知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四)投诉电话:13480290943、13560355689。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