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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20/2/19】【作者/来源:轨道交通学院 】【阅读:326 次】【关 闭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同时为评定“三好学生”“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及就业推荐等工作收集基本资料。学院研究决定,拟在3月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 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各班级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各班级班委;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成立由正班长(正团支书)、副班长(副团支书)、考勤班长、卫生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的班级五人审核小组,班主任具体负责、助理辅导员协助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操作规程

    (一)各班级五人审核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本着对全班同学负责的精神,对每位同学的自评分数、加减分及附加分各项进行审核,准确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品德分、学习分、附加分、综合分,如实填写《综合测评结果报表》并排出名次。

    (二)对附加分和学习分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明确,在操作过程中以此为准。

    1、附加分总和不超过6分。

    2、学习测评成绩(占综合分70%)

    学习分=该学期各科成绩总和/该学期课程门数

    (三)综合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班综合测评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班同学公示3个工作日,发现错误及时予以更正。

    (四)各班在填写《综合测评个人审核表》的过程时,务必填上文体活动及附加分两栏中的加分理由,附上有关的个人作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操作程序及加减分应严格参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填表要求和规定认真填写相关综合测评表格。

    (六)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各班级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并及时督促各班级和本部门及时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1

3月1日—3月6日

初次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上交二院班级综合测评原始电子资料

2

3月7日—3月10日

二级学院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审核工作,上交院奖贷部班级综合测评原始电子资料

3

3月11日—3月14日

院奖贷部总体审核,并及时知会二院及班级核实分数变动情况;3月14日12:30前公布班级综合测评审核结果。

4

3月15日—3月18日

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详细表公示、确认工作,完成2019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电子报表,3月18日16:00前上交二院。

5

3月19日

二院将班级综合测评电子表格交学院总支书记确认后,上交学生工作处(由院奖贷部代收)

其它事项

    (一)各班的五人审核小组在具体的组织过程中,如有不明白之处应及时线上向所在二级学院咨询。

    (二)所有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格式表格。

    (三)本通知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四)投诉电话:13480290943、13560355689。

 

 

学生工作处

2020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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