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7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师生员工在防控工作中公民的法治意识,营造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1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有关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重点加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法等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宣传主要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师生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晓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思想、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支持当地政府和学校党委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宣传与疫情防控密切的法律法规内容。使广大师生员工清楚了解掌握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事件应对及措施落实、疫情的报告、信息公布、监督与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从而自觉依法办事。
(三)宣传相关的法律。广泛宣传价格法、刑法、劳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新冠肺炎有关的法律法规,使与新冠肺炎防控各项工作都能做到依法有据,有序推进。
四、宣传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重点突出党员师生、管理干部以及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近期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与感染确认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的师生等。
五、宣传形式
(一)教务处在开学第一课中,指导任课老师围绕疫情防控向广大学生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加强法治观念教育。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在开学初组织开展专题课堂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讲授与疫情防控密切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知法守法。
(三)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利用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采取交流发言、知识竞赛、辩论等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四)各党总支、各支部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组织宣传部和各部门充分利用学校官网、官微以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皆知。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各党总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教化、引导功能,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报送组织宣传部,联系人:贾先涛。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0年2月19日 |